共享制造是共享經濟在生產制造領域的應用創新,是圍繞生產制造各環節,運用共享理念將分散、閑置的生產資源集聚起來,彈性匹配、動態共享給需求方的新模式新業態。為進一步促進我省共享制造領域創新應用,推動我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走在全國前列,根據工信部《關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業態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浙江省《關于以新發展理念引領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深入實施數字經濟“一號工程”,加快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業態,充分激發創新活力、挖掘發展潛力、釋放轉型動力,促進我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二)發展方向
加快形成以制造能力共享為重點,以創新能力、服務能力共享為支撐的協同發展格局。
制造能力共享。依托工業互聯網平臺開展生產設備、專用工具、生產線等制造資源的協作共享。發展多工廠協同的共享制造服務,打造網絡化協同制造新模式。
創新能力共享。匯聚社會多元化智力資源的產品設計和開發能力,開展科研儀器設備以及工業軟件、工業數據、工業技術和機理模型等知識資源的共享,賦能中小企業創新創業。
服務能力共享。圍繞物流倉儲、產品檢測、設備維護、驗貨驗廠、供應鏈管理、數據存儲與分析等企業普遍存在的共性服務需求,整合海量社會服務資源,探索發展集約化、智能化、個性化的服務能力共享。
(三)主要目標
到2022年,形成10家創新能力強、行業影響力大、共享制造特色鮮明的工業互聯網平臺,爭創國家級共享制造示范平臺。推動支持30項發展前景好、帶動作用強的共享制造示范項目,共享制造在產業集群的應用進一步深化,集群內生產組織效率明顯提高。支撐共享制造發展的技術、信用、標準、基礎設施等配套體系逐步健全,數字化發展基礎不斷夯實,共享制造協同發展生態基本構建。
到2025年,共享制造發展邁上新臺階,示范引領作用全面顯現,共享制造模式廣泛應用,生態體系趨于完善,資源數字化水平顯著提升,成為全國領先的共享制造發展高地。
二、主要任務
(一)依托工業互聯網平臺構建共享制造體系
培育區域級共享平臺。以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創建縣(市、區)為重點,結合當地產業優勢和重大項目建設需求,依托區域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整合區域中小企業制造資源,建立健全“平臺接單、按工序分解、多工廠協同”的共享制造模式。到2022年,培育5家左右支撐共享制造的區域級工業互聯網平臺,爭創國家級共享制造示范平臺。(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
提升行業級共享平臺。依托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面向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紡織服裝、生物醫藥、石油化工等重點領域,加強平臺對原材料、工具設備、信息數據等資源的統籌能力,提升產業鏈協同效能。到2022年,提升建設5家左右具備共享制造功能、有效賦能重點行業的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省經信廳)
打造“雙創”共享平臺。鼓勵制造業創新中心、特色小鎮、大型制造企業等建立制造業“雙創”平臺,匯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科研院校、開發者等各方研發資源和能力,推動產學研“雙創”資源深度整合和開放共享。大力推進眾包眾創,支持龍頭企業依托平臺開放能力,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物流倉儲、專業人才等方面的服務,輻射和帶動中小微企業提升發展質量。到2022年,打造一批服務共享制造發展的制造業“雙創”平臺。(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二)依托產業集群推進共享制造應用
探索建設共享工廠。圍繞產業集群共性制造需求和關鍵環節,整合資源,引導骨干企業針對通用性強、購置成本高的生產設備,面向行業發展分包協同生產、融資租賃等模式,探索基于線上平臺的分時、計件、按價值計價等靈活服務方式,依托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建設,分行業打造一批“共享工廠”。到2022年,力爭建設具備共享制造能力的車間、工廠20家。(省經信廳)
打造數字化共享制造園區。以小微企業園為重點,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各類園區的應用,推進園區數字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應用。創新園區運營管理模式,推廣智慧園區管理平臺,整合園區內外部資源,推動園區共享制造空間與功能升級。提升產業集群發展支撐機構、特色工業設計基地等載體的數字化運營服務能力。到2022年,培育一批共享制造數字化園區。(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
推動集群共享能力升級。圍繞集群產業定位,推動產業集群共享制造能力建設,促進產業鏈各環節高效協同共享,服務產業集群提質升級。通過小批量體驗、分層分批推進等方式,引導廣大中小企業融入共享制造生態。依托各類公共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檢測認證、質量管理、征信查詢、數據運營等一站式集群公共服務。(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三)健全共享制造發展生態
鼓勵共享制造技術創新。圍繞共享制造關鍵共性技術研發攻關需求,支持建設一批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強化產學研合作,加快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構建科學有效的利益分配機制與資源調配機制,推動科研儀器設備與實驗能力開放共享。推進建設知識產權聯盟,完善資源共享過程中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市場監管局)
推動建設數據共享體系。深入推動“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強各類數據歸集和開放共享。鼓勵引導工業企業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適度開放工業數據,推進工業大數據匯集和創新應用。開展大數據應用示范企業培育工作,樹立大數據應用標桿。推進區塊鏈技術在共享制造領域的應用,實現數據高可用、高可信、可追溯,完善數據共享體系。(省經信廳、省大數據局、省發展改革委)
構建共享制造標準體系。鼓勵平臺企業建立共享制造標準體系,開展標準化生產,探索制定一批數字化標準,參與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開展質量管理體系和產品質量認證,實現制造資源的可度量、可交易、可評估。到2022年,形成一批共享制造領域“浙江制造”標準。(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
促進制造業人才資源共享。支持各地建立專家工作站等技術服務機構,集聚制造業高端人才,推動高端人才服務企業由“點對點”向“點對面”轉變。鼓勵第三方服務機構與眾創空間、孵化器等載體對接,為初創型企業提供行政、人力資源、財務等領域的聯合用工,降低創業成本。支持園區管理機構等針對企業一般性生產崗位用工需求,為企業提供信息對接服務,推動企業訂單規模與用工數量的動態匹配,快速實現人力資源的再分配。(省委人才辦、省人力社保廳、省經信廳、省科技廳)
(四)提升企業共享制造能力
加強數字化制造共享能力。引導企業內部建立統一的生產管控平臺,加強業務系統間互聯互通、數據集成。開展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等,持續推動企業兩化融合貫標體系建設。引導企業針對外部共享需求,進一步優化研發設計、智能排產、質量檢驗等環節,激活閑置資源,推進行業抱團發展。(省經信廳)
加強協同制造共享能力。支持龍頭企業基于工業互聯網平臺匯聚人員、設備、數據等資源要素,打通上下游企業間的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實現設計、供應、制造和服務資源的在線共享和優化配置。支持第三方服務機構基于互聯網整合行業內中小企業產供銷資源,打造云上產業鏈,突破工廠物理界限,實現制造資源的動態分析和柔性配置。(省經信廳)
加強服務型制造共享能力。推進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建設,鼓勵企業以深度融入共享制造生態為方向,推動制造能力與服務環節融合,加強工業技術軟件化、供應鏈管理、遠程運維、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等服務型制造能力,培育行業賦能新模式。(省經信廳)
(五)夯實共享制造基礎與服務供給
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推進5G商用,加大應用場景和解決方案開拓。加快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提升IPv6改造覆蓋率,推廣工業互聯網標識應用。加強云數據中心、基站、管線、邊緣智能設備等基礎設施規劃設計,實現優化組網。(省經信廳、省通信管理局)
培育工業信息工程服務機構。聚焦工業互聯網、智能化改造等領域,分行業分領域培育、引進、認定一批工業信息工程服務機構,創新服務模式。加強供需對接,推進規上工業企業數字化評估診斷基本覆蓋。到2022年,培育具備共享制造專業服務能力的工業信息工程服務機構100家。(省經信廳)
打造共享制造安全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共享平臺、共享工廠的數據分級分類保護制度,完善網絡安全管理、審查及風險評估機制,加強區塊鏈、擬態防御、量子通信等技術應用,建立共享制造可信網絡,提升重要信息系統和工控系統等的安全防護水平。(省經信廳、省委網信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共享制造工作推進體系,統籌協調各部門、各地區工作。積極參與國家共享制造產業聯盟等社會組織,搭建相關主體溝通交流平臺。依托協會等組織開展標準研制、應用推廣、平臺監測和重大問題研究。(省兩化深度融合國家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推動示范引領。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行業開展先行先試,及時跟蹤、總結經驗,遴選一批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典型案例。培育共享制造優秀供應商,加強典型經驗交流與宣傳推廣。(省經信廳,各市、縣〔市、區〕政府)
(三)優化政策支持。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統籌工業與信息化、科技等專項資金,加大對共享制造相關領域的支持力度。鼓勵地方制定出臺支持共享制造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深化產融合作,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共享制造。(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縣〔市、區〕政府)
(四)健全信用監督。依托聯盟、協會和平臺等,綜合利用大數據監測、用戶雙向評價、第三方認證等手段,探索構建供需雙方分級分類信用評價體系,開展企業質量保證能力認證與企業履約能力評價等。(省經信廳、省市場監管局)
(五)提升智力支撐。鼓勵企業與高校等創新合作模式,共建實訓基地,加強互聯網領域與制造業領域的復合型人才培養。創新人才激勵機制,深化獎勵制度改革。(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社保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