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定了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儀器儀表的編碼要求和編碼規則。
本文件適用于儀器儀表行業工業互聯網標識編碼體系建設以及儀器儀表產品信息的處理與交換。
本文件起草單位:濟南大陸機電股份有限公司、機械工業儀器儀表綜合技術經濟研究所、山東省計算中心(國家超算濟南中心)、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國科學院沈陽自動化研究所、浙江中控自動化儀表有限公司、中國儀器儀表行業協會、廈門大學、北京科技大學、重慶川儀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計量科學研究院、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濟南金鐘電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儀表集團有限公司、青島市計量技術研究院、濟南瑞泉電子有限公司、日照山川電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淄博祥龍測控技術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荊書典、趙華、楊揚、李士波、田娟、李明珊、史俊花、劉陽、竇立峰、劉濤、劉剛、李帆、張旭、謝濱、車明圣、鄭怡然、張天石、陳青峰、荊海偉、鄭朝松、潘崇超、姚杰、魯新光、羅林聰、范韶辰、王剛、宋述古、于衛國、李宜鵬、白念祥。